打擊治理洗錢違法犯罪典型案例系列展播丨⑧“正義之獅”以案說法之涉貪污賄賂洗錢案
2023-09-26來源: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
“正義之獅”以案說法之
涉貪污賄賂洗錢案
【涉貪腐洗錢罪簡介】
2022年,廣東省分行轄區成功推動涉貪污賄賂洗錢案件判決23宗,本期展播其中的4宗。貪污賄賂犯罪是洗錢罪的七類上游犯罪之一,依據《刑法》191條規定,洗錢罪是指為掩飾、隱瞞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的來源和性質,而提供資金賬戶,或者將財產轉換為現金、金融票據、有價證券的,或者通過轉賬或者其他支付結算方式轉移資金,或者跨境轉移資產,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行為。其中,貪污賄賂犯罪包括貪污罪、挪用公款罪、行賄罪、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單位行賄罪、單位受賄罪、對單位行賄罪、介紹賄賂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私分國有資產罪、私分罰沒財物罪、隱瞞境外存款罪、對外國公職人員、國際公共組織官員行賄罪等。
案情簡介
(一)廣東惠州李某、伍某春兩宗涉貪腐洗錢案
2020年9月至11月期間,被告人李某利用擔任某街道黨工委書記的便利,伙同伍某春等人向多家地產公司索要城市更新項目的施工場地表面清理工程項目,轉讓給下游施工方后,以收取管理費或轉讓費的名義獲取非法所得916.98萬元。其中,李某為了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利用他人賬戶轉移非法所得300萬元;伍某春利用他人賬戶接收非法資金后,將其中的149.58萬元用于購置惠州市某房產。2022年9月14日,惠州市惠東縣人民法院判決李某犯洗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二十萬元。同日,惠州市惠東縣人民法院判決伍某春犯洗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二十萬元,兩宗洗錢罪案件來源于同一受賄案件。
李某、伍某春受賄后通過他人賬戶或購買房產等方式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的來源和性質的洗錢行為,屬于“自洗錢”犯罪。
(二)廣東惠州林某涉貪腐洗錢案
2020年7月至10月間,時任惠州市仲愷高新區潼湖鎮政府征地中心資料錄入員的黃某波(另案處理)在協助政府征地補償時,為騙取政府補償款,遂以被告人林某的名義私自虛增申報,并通過被告人林某提供的身份證、銀行賬戶等掩飾、隱瞞其犯罪所得。被告人林某明知黃某波系公職人員,且其從國土部門轉出來的征收款項系貪污贓款,仍按照黃某波要求開立并提供銀行賬戶用于接收貪污犯罪所得款。2022年9月22日,惠州市惠城區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林某犯洗錢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十三萬元。
(三)廣東惠州曾某緯涉貪腐洗錢案
2019年10月間,時任惠州市公安局惠陽區分局打私隊大隊長邱某章(另案處理)利用其公職人員的職務便利,從惠州市某地產公司處獲得7875萬元人民幣好處費。曾某緯明知邱某章系公職人員,且上述財物與邱某章的收入明顯不相符的情況下,通過為邱某章代為簽署合同,協助處理非法獲利800萬元。2022年9月2日,惠州市博羅縣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曾某緯犯洗錢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洗錢的主要手法
(一)虛構合同掩蓋非法所得
惠州曾某緯洗錢案中,邱某章等人利用職務便利從惠州市某地產公司處獲得好處費,但為隱瞞、掩飾非法所得的本質,邱某章將曾某緯帶至惠州市某地產公司,安排曾某緯代為簽署并無實質履約的《土地居間合同》,并接收非法資金800萬元。
(二)利用非法資金購買固定資產
惠州李某、伍某春洗錢案中,伍某春將利用他人賬戶接收到的149.58萬元非法所得用于購買房產,且為規避金融監管,伍某春通過第三賬戶支付購買房產的款項,主觀故意隱瞞非法資金來源。
(三)利用他人資金賬戶轉移非法所得
惠州李某、伍某春洗錢案中,李某為了掩飾贓款的去向,利用他人銀行賬戶接收300萬元非法獲利,并將其中的149.58萬元轉賬給伍某春指定的他人賬戶。惠州林某洗錢案中,黃某波以高額報酬吸引林某等出借身份證及銀行卡等,并通過取現、轉賬等方式為其轉移非法所得提供便利,林某兩次取得非法獲利共計39.89萬元,占貪污犯罪贓款總額的30.8%。
(四)資金層層分拆以躲避金融監管
惠州林某洗錢案中,林某銀行賬戶在分別接收到黃某波從國土部門轉出來的三筆征地補償款項(42.65萬元、42.57萬元、44.27萬元)后,隨即通過取現及向黃某波關聯賬戶轉賬等方式分拆所得贓款,以規避資金監測。惠州曾某緯洗錢案中,曾某緯在收到800萬元非法所得后,遂向其姐姐曾某和蘇某貴、王某平等三人賬戶轉出。
多方合力推動洗錢入罪
(一)偵查部門發揮的職能作用
一是上下游犯罪同步打擊。在依法偵辦貪腐案件的同時審查洗錢行為,理清非法所得從入賬至出賬的具體交易路徑,本期案件均為貪腐案主體調查中延伸出的洗錢線索。二是追蹤固定洗錢證據。通過對關聯人員問訊,人證、物證調查等,發現代替簽訂虛假合同、借助他人賬戶購買房產等較為隱蔽的關鍵證據,鎖定對犯罪行為的認定。
(二)中國人民銀行發揮的職能作用
一是健全聯合打擊洗錢違法犯罪工作機制。持續強化與相關部門的橫向協作,共同理清貪腐案件作案全流程線索。二是充分發揮反洗錢資金分析優勢。多次與紀委監委、公安、檢察院等部門進行情報會商,對被告人銀行賬戶交易情況及相關交易對手進行綜合研判,為案件偵辦方向提供了有力的指引。三是堅持以腐敗洗錢為重點突破方向。強化打擊洗錢犯罪的政策宣導,研究該類案件洗錢特征,積極引導金融機構加強異常交易監測,及時發布洗錢風險提示。
(三)司法部門發揮的職能作用
一是適時介入指導。結合涉嫌貪污受賄案件實際,檢察院和法院適時介入,協調解決辦案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并在法條允許范圍內提出偵查取證意見。二是審查起訴時依法改變定性。惠州曾某緯案被告人最初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批捕,博羅縣人民檢察院在審查起訴時依法改變定性,以洗錢罪進行起訴,博羅縣人民法院最終也以洗錢罪成功宣判。
案例評析
(一)落實“一案雙查”工作機制
在貪污賄賂犯罪中,涉案主體往往通過他人賬戶接收并轉移非法資金,或通過購買保險、理財、存單等金融產品或房屋、車輛等固定資產來掩飾、隱瞞違法犯罪所得,司法部門在打擊上游犯罪的同時,需理清非法資金清洗過程,深挖案件中涉及轉移、隱匿財產的洗錢犯罪線索,及時補充偵查或追加起訴。
(二)強化跨部門合作機制
深入推動打擊治理洗錢違法犯罪三年行動,依托前期建立的各類合作機制,中國人民銀行持續加強與監察委、公檢法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健全完善情報會商、信息交流、數據共享、案件反饋機制,加強對洗錢罪及七類上游犯罪線索的分析研判,提升打擊洗錢犯罪工作質效。引導金融機構綜合利用客戶身份識別及資金監測等手段,加強對公職人員及其近親屬涉及異常交易情形的甄別,認為明顯涉嫌犯罪的應及時報送可疑交易報告。
正義之獅 提示您
(一)充分認識洗錢犯罪對社會的危害
我們要守住道德底線、法律紅線,堅決不能成為“洗錢”環節中的一分子。洗錢會幫助違法犯罪分子隱藏和轉移違法犯罪所得,為違法犯罪活動提供進一步的資金支持,助長更嚴重和更大規模的犯罪活動;洗錢與恐怖活動相結合,會對社會穩定、國家安全和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造成巨大危害;洗錢助長和滋生腐敗,導致社會不公平,損害國家聲譽;洗錢活動會擾亂正常的經濟、金融秩序,影響金融市場的穩定,嚴重危害經濟的健康發展。
(二)保持對洗錢違法犯罪活動的高度警惕
我們要對他人提出的要求加以甄別,切勿受親戚朋友之托礙于情面或受利益誘惑,將個人的身份證、銀行卡、第三方支付賬戶等出租或出借他人使用;切勿使用本人賬戶或公司賬戶為他人提取現金;切勿以本人名義協助他人或公司進行虛構交易、虛假擔保、虛設債權債務等操作,勿當洗錢“工具人”。
(三)持續強化對貪污賄賂犯罪分子的懲處力度
為依法從嚴懲治貪污賄賂犯罪,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相關司法解釋,將賄賂犯罪的財物,由貨幣、物品擴大為以貨幣結算的財產性利益,如房屋裝修、債務免除、會員服務、旅游等,同時進一步擴大了對腐敗犯罪的經濟處罰力度,對貪污賄賂犯罪規定了遠重于其他犯罪的罰金刑判罰標準,并強化了贓款贓物的追繳,對貪污賄賂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一追到底、不設時限、永不清零。
(四)要勇于舉報洗錢違法犯罪活動
《反洗錢法》第七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洗錢活動,有權向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公安機關舉報。接受舉報的機關應當對舉報人和舉報內容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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